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3-30 点击数:

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一)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青海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及附件名单;

复试时间:330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

第一志愿上线6人,按研究方向依次进行,分别为:

艺术学1人(2:002:20),专硕音乐教育1人(220240),音乐创作1人(240300),舞蹈3人(300400)。

(三)复试地点:音美楼四楼多功能厅

(四)复试通知相关信息,请关注音乐学院主页

(五)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细则等另行通知。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学科类别

专业领域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040102

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全日制

2

130100

艺术学

艺术史

全日制

2

135200

音乐

音乐(音乐教育、音乐创作、钢琴、二胡、声乐)

全日制

15

135300

舞蹈

舞蹈

全日制

10

 

三、资格审查

采取“两识别”“四比对”(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报考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诚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获得最后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

 

四、复试

(一)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0分)。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等)。

2)材料展示(30分)。考生展示证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材料、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论文等。

3)专业知识问答(50分)。

2.外语综合水平测试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100分)

1)艺术史方向:A.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知识问答(50分);B.命题写作(40分);C.音乐技能展示(10分):器乐或声乐表演。

2)音乐教育方向:A.微课教学展示(50分,20分钟),内容为中小学音乐教材中一个完整课时,要求制作PPT;B.命题写作(40分);C.音乐技能展示(10分):器乐或声乐表演。

3)音乐创作方向:A.作品展示(90分):考生需提交至少4首声器乐作品,形式不限,其中声乐、器乐独唱(奏)需有钢琴伴奏;B.音乐技能展示(10分):器乐或声乐表演。

4)舞蹈方向:A.个人技术技巧展示(40分):基本功展示,时长2分钟,不带音乐;B.个人剧目展示(40分):自选剧目片段展示,3-5分钟,舞种不限;C.命题即兴表演(20 分):现场抽题(不放音乐)。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分值: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评定:

1.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0.5。复试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标准化成绩×0.6 +复试总评成绩×0.4

五、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复试工作方案等,熟悉相关政策。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试题等相关资料复制、外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网络、提供给其他人或机构)等。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录取

(一)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录取。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各专业拟录取通知。预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七、咨询、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7:30

学院研究生秘书:丁老师 1316795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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