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安排

作者: 时间:2015-04-03 点击数:

系所属各班级:

2015年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音乐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工作安排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446日放假调休。

2.放假前,各班级要集中进行安全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假期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3.严禁留校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器及其他禁止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用电器及危险物品,离开宿舍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禁止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夜不归宿或在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要搭乘“黑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不得参加探险、野外游泳等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校外活动;严禁饮酒及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社会公德、妨碍社会和学校管理秩序的活动。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现重大问题或遇到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积极应对、防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学生党员、各班学生干部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第一时间向主管系领导报告。

5.要求全系学生务必于2015461800前按时返校,班主任召开班会,清点本班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查清原因,给予相应处理。

                                                      音乐学院

                                                       2015年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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