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时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
地点:音美楼四楼多功能厅
二、招生计划
本次复试学科为音乐、舞蹈专业硕士,音乐下达的计划数15人,舞蹈下达的计划数10人。
招生学科专业 |
招生计划 |
备注 |
音乐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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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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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通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诚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不予复试;不符合照顾条件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获得最后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5.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
(1)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
(2)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生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的骑缝章在职证明和户籍证明。
(3)享受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退役人员免初试的,提供享受政策的证明材料。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7.学院根据招生学科专业报考条件规定和复试要求确定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为第一志愿上线4人,按研究方向依次进行,分别为音乐教育1人、舞蹈3人。
(一)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0分)。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
2.材料展示(30分)。考生展示证件证书、科研成果材料、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论文等。
3.专业知识问答(50分)。
(二)专业能力测试(100分)
(1)音乐教育方向:A.微课教学展示(50分,20分钟),内容为中小学音乐教材中一个完整课时,要求制作PPT;B.命题写作(40分);C.音乐技能展示(10分):器乐或声乐表演。
(2)舞蹈方向:A.个人技术技巧展示(40分):基本功展示,时长2分钟,不带音乐;B.个人剧目展示(40分):自选剧目片段展示,3-5分钟,舞种不限;C.命题即兴表演(20 分):现场抽题(不放音乐)。
(三)外语综合水平测试(100分)
五、录取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初试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六、咨询、监督方式
学院研究生秘书:程老师 18097445138
18297174108
八、未尽事宜参照《青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