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运动会期间加强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0 点击数:

 

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学校定于425日—29日召开春季运动会,运动会属于正常教学活动,运动会期间要求各院系加强管理。经系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教职员工不得请假。425日(周一)早850准时到体育场观看开幕式;每天上午9009:30分,下午16:0016:30分到音乐学院所在看台进行签到,签到由带班领导负责,不得代签,超过签到时间按旷工和教学事故上报学校。人事处和教务处也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各班班主任配合值班老师严格管理好自己的学生,无十分特殊情况均不准请假,更不准以任何形式在运动会期间组织集体外出。

三、毕业班班主任必须加强毕业生管理,组织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和毕业音乐会准备工作,严格履行毕业生拟就业请假和安全承诺各项事宜。

四、学生工作部按照运动会秩序册组织学生按时按通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不得有弃权现象;工会分会组织好教职工运动员及集体运动项目的参与。

五、办公室必须留人值班,处理公文和通知相关事宜。运动会期间学校将召开各类工作会议,请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准时参会。

请全系师生严格遵守上述要求,把体育文化实践活动、师德师风建设、德育实践学分工作相结合。放松不放假,圆满完成运动会各项工作。

 

音乐学院

2016420

联系版主: webmaster@qhnu.edu.cn

Copyright 2009 青海师大音乐学院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网联电子